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流程:
(一)材料上传
建设单位登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平台,填写申报信息,根据附件目录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。
(二)网上服务
审批人员网上提供服务指导,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,系统短信通知建设单位向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,进入下步流程。
(三)受理
市、区(园区)建设主管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全的,予以受理并进入下步流程。
(四)现场验收
市、区(园区)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,出具消防验收意见电子文书。
(五)推送电子意见书
申报人收到短信通知后,可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平台自行查看、下载或打印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。相关办理结果同步公示在网站上。